未婚证明在哪出具?
内 容:
经咨询婚姻登记处告知自2015年起就不出具未婚证明,但是由于个人原因,想咨询从哪个渠道能出具有关未婚的证明!
答 复:
您好!对您反映的问题,区民政局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:
根据民政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民函【2015】266号)的规定,自2015年9月24日起,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(即哈萨克斯坦、芬兰、奥地利、荷兰、德国、阿根廷、乌拉圭、墨西哥、波兰)的公正事项仍可断续出具证明外,我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。
10月18日上午,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来信人,告知其未婚证明已不再出具,来信人表示理解。
联系人:社会事务股副股长 余媛媛
联系电话:0553-8829061
根据民政部《关于进一步规范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民函【2015】266号)的规定,自2015年9月24日起,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(即哈萨克斯坦、芬兰、奥地利、荷兰、德国、阿根廷、乌拉圭、墨西哥、波兰)的公正事项仍可断续出具证明外,我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(无)婚姻登记记录证明。
10月18日上午,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电话联系了来信人,告知其未婚证明已不再出具,来信人表示理解。
联系人:社会事务股副股长 余媛媛
联系电话:0553-88290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