湾沚区2021年度12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公示表
政策内容:凡持有我区常住户口的居民,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区低保标准,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县有关规定的,均可以申请低保。
补助申请流程:居民申请,镇人民政府受理、审核、审批。
审批流程:对符合条件拟批准的低保家庭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的,批准给予低保待遇,发放《最低生活保障证》;对不符合条件的,通过镇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。
责任单位: 湾沚区民政局
序 号 |
低保标准 |
发放金额 |
监督电话 |
1 |
710元/月/人 |
443.0894万元 |
881127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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