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度1-10月湾沚区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项目公示表

时间:2021-11-09 10:42 作者:蒋旭  来源:区财政局  次数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政策内容: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,按照自愿、无偿原则,提供主动救助、生活救助、医疗救治、教育矫治、返乡救助、临时安置、源头预防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。

补助申请流程:申请人到区救助管理站申请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登记入站,进行救助,查找到亲属的下落返乡救助等。对救助对象是危重病人的,进行“先救治后救助”,医疗费用从救助经费中开支。

审批流程:申请人到县救助管理站申请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救助

责任单位:湾沚区救助管理站

 

受益对象

审核单位

补助标准

发放金额

责任人(监督电话)

1

32人次

湾沚区社会救助管理站

路费原则上不高于20元,需救治的根据医院实际结算

6.2万元

0553-2332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