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脱贫兜底“351”及建档立卡贫困患者慢性病费用补充医疗保障“180”工程。

时间:2017-05-04 00:00 作者:民生办  来源:民生办  次数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   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限额内合规医疗费用,通过基本医保等综合补偿后,在县域、市级、省级医疗机构个人自付费用实行“351”封顶;在此基础上,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慢性病自付医药费再按80%给予补偿,发挥政府主导作用,推动解决因病返贫问题。 (经市民生办调整我县无任务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