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

时间:2016-04-08 00:00 作者:芜湖县民生办  来源:芜湖县民生办  次数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      2016年起有条件的县村“两委”正职基本报酬要率先达到当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标准;全面落实村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,建立完善村干部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;按照“3000人以下的村5万元,3000-5000人的村7万元、5000人以上的村9万元”的最低标准,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,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。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推进措施和经费管理办法,20161月起组织实施。全县81个村,保障资金511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