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型农村合作医疗

时间:2015-03-30 00:00 作者:芜湖县民生办  来源:芜湖县政府  次数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    参合率不低于95%;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380元,人均筹资按照省农合办规定执行;住院率控制在11%以内;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%;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。该项目我县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项目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