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级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,并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管护资金,建立完善管护机制。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行政村要达到行政村总数的70%以上;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村,参与筹资人数不低于全体村民的70%;原则上项目必须当年完工,确需跨年度的项目控制在项目总数10%以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