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

时间:2014-05-09 00:00 作者:芜湖县民生办  来源:芜湖县政府  次数: 次 字体:[ 大 ] [ 中 ] [ 小 ]

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,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;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,保障标准为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不低600元,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; 2013年建设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场所630日前投入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