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,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建设,继续向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,力争建立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。建成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,在1个农村综合社区服务中心增设养老服务设施。